偷税漏税案例
南京新百偷漏关税千余万 被处罚款1100万
南京新百全资子公司因偷漏关税,被勒令补交税款1083万元,并缴纳罚款1100万元。全资子公司东方商城在2005年2月至9月间,从南京海关申报进口货物价格不实,其间涉案货物价值共计7385万元人民币,应缴税款合计1899万元,因进口货物价格少报而漏缴税款1083万元,被处以罚款1100万元。 为此,补缴关税将调减公司以前年度净资产,补缴进口增值税将抵减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,缴纳罚款将抵减公司本年度净利润。